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動福天使 |
註冊時間: 週二 10月 03, 2006 5:36 pm 文章: 1413 圖片: 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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惡女搬家棄養 整窩貓吃貓-14隻死11隻 屍骨滿地「蓄意謀殺」http://tw.nextmedia.com/applenews/article/art_id/33718589/IssueID/20111006 2011年 10月06日 【施春美、簡銘柱╱台北報導】北市驚見首宗遭棄養貓吃貓駭人案件!北市動保處日前接獲通報,指延平北路二段某出租住宅彭姓女房客搬離租屋處,卻留下十四隻貓,其中十一隻活活餓死逾月,甚至有遭活貓啃食跡象,警方正聯繫設籍新北市板橋區的二十九歲彭女到案說明,若確定虐待動物致死,動保處最高開罰五十萬元罰金。
北市動保處本周日(二日)近午接獲曾姓房東通報自家出租公寓有「貓吃貓」慘況,彭姓女房客六月起欠房租搬離,卻留下十四隻貓,動保員與房東到場勘查,發現十一隻貓死亡逾一個月,死狀恐怖,八隻剩下骸骨、一隻剩下上半身、一隻長蛆、一隻全屍乾枯,殘破的貓屍有遭啃食痕跡;三隻存活的貓奄奄一息,削瘦、貧血,有大量跳蚤寄生,現接受獸醫治療中。 飄惡臭睹慘狀 北市大同警分局民生西路派出所二日晚上派員到場協助,警方昨表示,租屋女子彭詩涵二十九歲,去年六月租屋,今年六月起沒繳房租,房東也找不到人;房東指上月已接獲鄰居抱怨有臭味,派出所直到二日動保處尋求協助才介入,已查出房客姓名,將通知到案說明。 處理該案的動保員王瑋昨描述,該屋為二房二廳,當時一進屋內,糞便夾雜屍臭味撲鼻,客廳、餐廳遍布貓屍及糞便、蒼蠅等,「連站的位置都沒有,現我每五分鐘還會想起慘狀,三天來都睡不好覺。讓人不解怎會有如此殘忍飼主?」 王瑋說,從死亡貓隻看來,約五隻有被啃咬致肢體分離狀態,明顯遭其他貓隻啃食,且因血水流出,屍塊黏在地上、不易撿拾,花兩小時才處理完。
犯行可罰50萬 動保處長嚴一峰說:「可見貓隻在非常飢餓狀態,不得不吃同類。」存活的三隻貓顯得虛弱、削瘦,不願與人親近,有貧血、大量跳蚤寄生。 嚴一峰說,動保員已將屍貓帶回冰存,全案移送大同警分局偵辦,此棄養已達嚴重虐待動物,依《動物保護法》,可處一年以下徒刑或最高可罰五十萬元。
「應加重求刑」 動物緊急救援小組發言人倪京台痛批飼主「蓄意謀殺!」檢察官不應受《動保法》一年徒刑限制,應以棄養隻數眾多加重求刑,以正視聽。民眾李如萍也說:「一次棄養這麼多隻貓,還任憑貓吃貓,太惡質了!」
《動保法》棄養罰則 ★第6條:任何人不得惡意或無故騷擾、虐待或傷害動物 ★第25條第1項第1款:故意虐待動物或傷害動物,致動物肢體嚴重殘缺、重要器官功能喪失或死亡,可處10萬~50萬元罰鍰,並得公布姓名、名稱或照片 ★第30條第1項第3款、第2項:惡意或無故騷擾、虐待或傷害動物,致重傷或死亡,可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 資料來源:北市動保處
哪裡可收容動物 ★北市動保處動物之家(02)87913254 飼主須付「不擬續養費用」每隻2400元,若民眾設籍地里長出具清寒證明單可免費 ★中華民國動物保護福利環保協進會(02)26306011、0932506567 提供免費收容服務 ★中華民國保護動物協會(02)27040809 提供收容服務對象為長期捐款、會員轉介者;若為清寒人士,可免費提供收容,否則飼主須視寵物數量及寵物健康捐款 資料來源:上述單位
附加檔案: |
檔案註釋: 倖存小貓 動保處救出奄奄一息的活貓,瘦弱貧血、滿身跳蚤,現接受治療中。動保處提供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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